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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2022年招收智库方向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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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为做好2022年招收智库方向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确定候选人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语水平测试成绩,以分数由高到低的标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511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xym18907128459@163.com,邮件命名为:“2022年国际法学考生—姓名—电话”。

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扫描件,并于20228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4.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件;

5.本人亲笔签名的《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2022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相关事项考生确认书》(见附件3)扫描件。

以上5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命名为:“2022年国际法学考生—姓名—电话”。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本院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环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核全程线上进行。

(一)综合考核时间

2022513日—515日。

综合考核内容

1.笔试

笔试考试系统:易考系统,考试设备要求、平台地址及相关技术指引详见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4),考生须同时在电脑和手机端安装腾讯会议APP作为备用系统。

笔试科目:国际法基本理论

考试时间:202251319002000

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①国际法  ②国际关系

考试时间:①国际法    202251320002100

②国际关系  202251321002200

2.面试(含专业英语面试)

1)面试考核采用软件:“腾讯会议”、“企业微信”,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熟悉软件使用方法。面试考核相关的远程网络操作指南详见《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2022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相关事项考生确认书》(附件3)。

2)面试时间:202251414:3018:005158:3018:00

3)面试内容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候选人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汇报学历和学术研究背景、学术研究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学习、研究计划,个人工作内容与智库建设的关联性,并回答考官随机提出的问题。

注意:考生需在51312:00前,提交电子版个人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发至邮箱:xym18907128459@163.com,邮件命名为:“2022考生研究计划—姓名—电话”。

3.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由培养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方式见武汉大学网上缴费系统用户使用说明(附件5)。

(三)综合考核形式

1.学术素养(占总成绩40%: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专业英语面试及笔试(占总成绩30%:专业英语面试10%,笔试20%: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英语应用能力;笔试考核《国际法基本理论》。

注: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专业代码非0301的为跨一级学科)需笔试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参见上文1加试科目)。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创新潜质(占总成绩30%: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专业英语面试及笔试成绩×30%+创新潜质成绩×30%。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学术素养、专业英语水平和创新潜质三方面成绩中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院严格遵守学校招录规则,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调剂

本院不接受院外调剂。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三)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四)学费: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标准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人·年(以学校通知为准),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八、信息公开与公示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是决定是否录取的依据。考核专家组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批准,予以公示。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传真):027-68754920(工作时间接听)

(二)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

网址:http://gjf.whu.edu.cn/

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18907128459   027-68753621 (工作时间接听)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

202256



附件1: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2022招考智库方向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

 

附件2:《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

 

附件3:《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2022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相关事项考生确认书》

 

附件4:考试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5:武汉大学网上缴费系统用户使用说明   (以上附件材料请点击页面左下角下载链接下载)